其實我好少會「迷戀」動漫人物至瘋狂的情度,可以喜歡,但不曾為了喜歡而不停地購買相關產品,不過minions呢,可算是人生的第一次,這陣子真的買了不少。

巧合地「迷戀期」碰上「生日期」,親朋好友知道自己的喜好,便紛紛送上不少minions的相關產品作為生日禮物,一浪接一浪地,這一餐飯又收到不少了,真開心呀!

其實我好易滿足,我總是覺得只要喜歡,能帶來快樂便是十分好,不需要看價值了,是啊這不是什麼十分值錢的東西,但如果我收到的是什麼名牌包包錢包手錶等東西,價值高嗎?但快樂指數並不比這埋小玩意高呢。

也許我是小朋友,但如果能如小朋友般這麼容易就滿足,why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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