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或一件物件,或做一件事,喜歡會變深愛,深愛變沉迷,而沉迷會令人一而再地想擁有或享受,因此變成癮。

不管是心癮還是身癮,當癮發作時,身體是誠實的,身體會發放訊息告訴自己好想再一次地擁有或是享受。

若未能滿足癮,身體便如千萬隻蟻咬般,又痛又癢,身體不停的扭動,非得要滿足不可。

要怎麼戒掉?

其實多喜歡也好,所謂的深愛,也不過是激素。

我們終究會不再沉迷的,分別只不過是過程受盡痛苦的折磨地用時間去沖洗與淡忘,還是一而再的沉淪於這癮中,不停地咀嚼,然後越嚼越爛,直到不再有感覺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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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塵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