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上,只要朋友「讚好」公開的照片,即使自己沒有加入那些專頁那些朋友,還是會看得到,這天,我看到了朋友「讚好」的這張照片。
這一個歌迷設立的歌手專頁,貼出了這張照片,說她和傳聞中的他在澳門一間小店進餐。
好奇心驅動,我問了澳門的朋友是否認得這家店,結果,他真的認得店名。
在網上搜尋,找到這家店的地址和出名的食物。
漸漸,歌迷們在網路上廣泛的討論
然後,歌手請求大家刪去這張照片。
我本人甚尊重她的意願,作為歌迷,理應最關心的是她的音樂她的演出,而她的私事,她的感情世界,我只抱尊重的態度。
或者,她要求刪照片有她不可告人的理由,假設他們的感情是真的,假設原來女兒還未接受,假設女兒不知他們往澳門去,假設因此而令這段情結束,因為歌迷口中的「新聞自由」而做出任何「無心傷害」,我想這是不必要的。
然後,到各公開的地方看看歌迷們有否刪除照片。
國內的歌迷不多久便刪除了。
及後發出這張照片的FB專頁也刪除了。
當然,也有堅持「新聞自由」比較重要的。
是日晚上去拿晚報看看,結果沒有報導這件事。
不管是否有關,結果隔天的報紙還是有報導出來。
每次看見這張照片,就會想起她的《也…》,或者每次聽到《也…》,就會想起這張照片的畫面,這首歌,是她對他的心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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