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與R食晚飯,食炸魚蛋喎,我們差不多有一年沒一起吃過了,他竟然說好回味這個味道,我覺得回味是起碼隔三年以上的吧?之後逛了一下,佢就醒起忘了拿家的鑰匙,於是陪他去同事家拿公司鑰匙,再去他公司拿家的鑰匙,好似遊車河般,本來我好想狠下心腸回家,不過見他連手提都沒電,又話公司附近夜晚品流複雜,其實,真的有賊打劫,我會比你更害怕呢……

到他公司一留,最大得益是偷了他公司的杏仁糖食: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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