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初看到有歌迷的FB貼了一篇雜誌專文講關於SL,只是一直在便利店、書報攤找不到這本Splux雜誌。



直到八月中,突然在一間便利店看到有賣,售價HKD50,買一頁這樣的文章好像有點貴,於是翻了一下,猶豫一會就是把雜誌放下來,離開之後,又突然回頭把他買下來…

其實,這篇文章也不過是一個傳媒人兼歌迷的感想文,一個人,一個歌迷,工作上走進這個圈子,當中間人介紹工作給她,甚至自稱變為她的朋友,我很有興趣一個偶像變為一個「朋友」的感受是什麼?

若果他為成為她的朋友而感到快樂,希望下次報紙偷拍她與朋友飯聚時, 他這個朋友也是其中一個坐上客。

文章中提及到他為他的這一個「朋友」介紹過的工作包括西港城活動,大概是指06年的手錶代言記招吧,而買麵條的瀋陽與看兵馬俑的西安,亦是同一個手錶的代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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