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一月七日晚上截止報名過後,名單便公佈出來了,奇怪的是……

報名的時候,寫的是出席活動的人「可」優先預訂簽名特別版,「可」的意思是有選擇權,可訂可不訂。


公佈名單後,寫的是出席活動的人「須」優先預訂簽名特別版,「須」的意思是沒有選擇權,出席的人一定要訂購。

所以如果出席這個試聽會,便買了一張,加上後來另一個試聽會的門票也可透過於唱片舖預購專輯送贈,加起來便要買兩張了。


再看看抽中可出席的名單,有女友、朋友和老婆,報名的條款提也沒提過報名者原來是可以攜帶一位以上的親朋戚友的,原來是有這樣的潛規則,外來的歌迷們真的虧大了!

別人的地方,有幸參與的人,也只好跟別人的規矩走。


然後,規矩是這樣的,在指定時間前雖回覆作為確認出席,逾時視作放棄,並於星期五致電後補名單補上,這是論壇於這次活動所定的規矩。


加上,負責人因工作忙碌,要到星期五晚上才會開始致電予後補名單的人。



同時間,他卻致電及私訊予抽中而未有於限時前確認出席的會員,放他們一條生路的同時,卻犧牲了未被幸運地抽中出席而又期待與等待出席的人們。

定下的規矩的意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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