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兩、三個月後,即2006年年頭,終於發行影音產品,在影音店都放出這一塊既大且長的廣告紙版。

而我儲物的瘋狂程度,亦進化至像這種龐然巨物就要收藏!

記得當時厚著臉皮去家附近的一間影音店,問問老闆這塊紙版能否賣給我,老闆很爽口地說賣,但要多放一段時期作宣傳用,於是我留下了聯絡資料,等他的來電我再去pick up。


那家店賣我HKD50,在我眼中是很便宜的價錢呢!

大概兩周後,就帶了這塊版回家了,只是,就一直放在櫃頂封塵,這就是儲物的意義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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